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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台乡: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 开创社会治理新局面-人生就是博官网

在县委、县政府的安排下,我很荣幸被选派到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完成为期两个月的跟岗挂职学习。此次学习,启迪了思维、开阔了眼界,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了更直观的认识和更深刻的理解。结合跟学侧重点,浅谈以下几点思考和感悟。

一、充分认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深刻内涵

(一)产生背景及主要内容

“枫桥经验”是在20世纪60年代初,由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出来的,其主要内容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核心是依靠和发动群众就地化解社会矛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完善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丰富内涵

新时代“枫桥经验”已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经验”,它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主要包括:社会治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等内涵要求,并随着时代发展不断丰富。

1.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枫桥经验”产生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和根本保障,通过党的政治、思想、组织引领,把党的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优势。

2.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人民群众是“枫桥经验”创造和发展的主体,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是“枫桥经验”不断创新发展的动力源泉,要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好党的群众路线,更好地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

3.“五治融合。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求坚持政治为引领、法治为保障、德治强教化、自治强活力、智治强支撑,“五治融合创新发展,推动“枫桥经验”向城镇社区治理延伸,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

4.共建、共治、共享。这是基层治理的基本格局和必然走向。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要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二、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之楼台实践思考

楼台乡位于汉江最大支流堵河腹地,竹山县城东北城郊接合部,由原楼台、沧浪、三台3个乡合并而成,下辖15个行政村92个村民小组。

近年来,楼台乡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在准确把握以下五组关系上还需下功夫:

一是公平和效率的关系。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代,人民对公平正义的需求日益强烈,很多社会矛盾由不公平引起。

二是维权与维稳的关系。要正确处理维稳与维权的关系,以维权保维稳,以维稳促维权;要有法治思维,把维稳和维权纳入法治轨道;要有人民主体思维,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集中民意、民智、民愿。

三是活力与秩序的关系。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与水平。激发社会活力,同时也要引导社会有序参与,避免出现“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象。

四是德治、法治、自治的关系。自治是目标,法治是保障,德治是基础。自治增活力,法治强保障,德治扬正气。

五是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民主是集中的基础,集中离开了民主这个前提和基础,就会变成独断专行,挫伤党内外群众的积极性。集中是民主的指导和归宿,没有正确集中的指导,就没有真正的民主。


三、汲取枫桥经验为基层治理蓄力赋能

结合楼台乡实际,我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持续蓄力赋能,方能实现“枫桥经验”在楼台乡落地生根。

(一)坚持人民主体,不断创新群众工作方法。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坚持人民主体,发动和依靠群众是“枫桥经验”的精髓所在、灵魂所在,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定不移走好党的群众路线,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关心每一项“关键小事”、解决每一件具体纠纷上,做到治理过程让群众参与、治理成效让群众评判、治理成果让群众共享。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深入推进和美乡村建设,着力解决好安幼、养老、污水、垃圾、农厕、公路等方面的短板,办好群众“身边小事”,托起群众“幸福大事”,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枫桥经验”发端于基层,基层基础这一本源始终不能丢,要从社会管理的最小单元、最小细胞抓起,完善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工作机制。

二是健全基层协商民主机制。坚持“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由众人议”,健全协商民主机制,深入推进民主治村、民主决策,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实现村级重大事务决策全公开,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管、民事民办,从源头预防社会矛盾纠纷产生。推动乡贤参与社会治理,成立乡贤联合会和乡贤参事议事会,充分发挥内外乡贤在经验、资源和人脉等方面的优势,发动乡贤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公益慈善与乡村振兴等,积极发挥新乡贤反哺桑梓、凝心聚力的作用。

(二)坚持关口前移,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

针对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的新变化、新特点,不断完善预防化解矛盾的工作机制。

一是预警在先,苗头问题早消化。建立治安信息网络,实行敏感信息即时报,健全比较完善的维稳信息预警体系,使不稳定因素和苗头性纠纷及时掌握,有效化解。

二是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针对容易引发群体性纠纷的事件,抓住要害,管住重点人,采取分层教育疏导,沟通思想,理顺情绪,晓以情理,把群体性事件解决在萌芽之中。

三是控制在先,敏感时期早防范。制定防范预案,按照“宜解不宜结,宜疏不宜聚,宜缓不宜激”的原则,靠前指挥,劝解引导,妥善控制,及时处理各种社会矛盾。

四是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发挥司法所、村级调解委员会作用,完善纠纷案件移送、联调等制度,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三)坚持“四化并举”,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新时代“枫桥经验”要继续引领社会治理新走向,必须在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与专业化方面有新的建树。“四化并举”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手段。

1.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水平。社会化是社会治理的本质特征,也是最契合“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以党建为引领,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以人民为中心,动员广大社会力量参与,实现多元主体共治,重点创新社会化项目,充分彰显出“枫桥经验”的群众性和自治性。

2.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法治化是社会治理的基本规则,是一个成熟的现代社会的标志,是“枫桥经验”走向现代化的重要保障。社会治理要实现法治,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一是要加强司法公平公正。基层干部要做法治型干部,自觉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使依法办事成为自觉行动和行为准则。加强村干部法治培训,定期举办法治大讲堂进行普法教育,村级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备案。二是要健全群众依法维权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人民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加强依法信访的普法宣传,引导人民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三是完善村规民约。结合各村实际,制定适合本村村情的村规民约,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把家庭美德、邻里和睦关系等纳入村规民约,让无形的社会公德成为有形的行为规范,推进家庭美德、社会公德条文化、规范化。

3.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充分利用“互联网 ”来提高治理效率。将“互联网 ”拓展到各个领域,打造信息共享、跨域融合的智能化治理新模式,助推社会治理决策科学化、防控一体化、服务便捷化。以“实体 线上融合”机制为牵引,推动地方社会治理与信息化应用深度融合,实现社会治理“一张网”,统一分流、处理,同时全面加强对矛盾纠纷、安全隐患、民生需求、群众诉求、便民服务与综合执法等业务的协同处理。

4.提升社会治理专业化水平。强化专业队伍建设,逐步实现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活,从而实现事半功倍,大大提高社会治理的精细化水平。一是推进乡、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以乡综治中心为主轴,一站式涵盖综治、司法、禁毒、反邪教、应急管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职责,实施矛盾联调、治安联防、事件联勤、问题联治、平安联创、服务联动“六联”机制。二是强化基层社会治理专业化队伍建设。组建涵盖法律顾问、驻村辅警、司法所、派出所等参与的专业化队伍,努力推动行政、司法、人民调解三调对接,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

“枫桥经验”在新时代不断丰富和发展,书写了一个个基层治理的鲜活故事,架起了一座座沟通党心民心的幸福桥。在新时代,基层干部要学习好、坚持好、发展好“枫桥经验”,努力开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新局面,以平安楼台建设为竹山社会事业发展添砖加瓦。(张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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