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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执法的现实思考与实践探索-人生就是博官网

农业综合执法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将原分散在农业农村部门内设机构和所属单位的行政执法职能整合起来,组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队伍,以农业农村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农业领域执法监管也是根据农业生产实际、伴随改革开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运而生,农业综合执法更是深化农业改革、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应有之义。根据工作实践的不断拓展,浅析以下现实思考与实践探索。

1、深化认识、坚定信念,增强农业综合执法的工作归属感

纵观全局,部门的法定职能和单位的主要职责都涉及时代发展所需、社会关注所切、人民福祉所盼;显而易见地彰显了机构设置的必要、队伍建设的重要、体系完善的需要;凸显工作形势之严峻、任务之艰巨、价值之所系;坚定做好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信念,提振信心和决心,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1)国家部署。事业发展与时俱进、机构改革持续深化,农业部门职能加快转变、执法监管任务不断增加。多年来,全国各地农业部门多头分散执法、交叉重复执法,影响执法效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综合执法,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整合组建农业等5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要求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农业综合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省市县下发《关于深化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推动整合系统内执法队伍,基本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省市县同步落实“一规划两方案”,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

(2)法律赋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在农业等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为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于法有据。依法组建成立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工作范畴宽泛、社会责任重大,现阶段主要涉及农业农村领域的9大类299项行政处罚事项;截至2021年9月1日,农业依法行政的现行法律20部、行政法规29部、部门规章144部,参照相关法律法规14部,既是法律法规的赋权、更是任务责任的清单。各地深化行政执法改革虽有差别,但在执法层级、执法事项、执法队伍、执法效能等方面都有共同之处,广大行政执法人员正以崭新的面貌、卓越的成效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法治建设进程。

(3)人民期盼。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都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致力基本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效能,进而推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当下,社会转型、时代进步、管理规范导致新业态新模式出现、社会矛盾剧增、安全隐患暴露、基层治理存在短板,更加迫切需要依法监管的规范引导,严厉执法的兜底保障;历经“八五”普法,全民法律意识普遍提升,但基层普法滞后法律意识淡薄,较为严重的是部分农民群众“信访不信法”,更加迫切需要加大普法的力度与频次,不断创新普法方式,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

2、厘清思路、统筹谋划,强化农业综合执法的工作着力点

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是从农业农村部门内部整体或部分划转组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及与其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目前体制机制不完善、职能边界不清晰、条件保障不完备、执法体系不健全等尤为突出。

(1)思路清聚力造势。深化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是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完善机构改革的先手棋,深刻研判新形势新机遇、正确面临新任务新要求,辩证分析与思考当前农业综合执法的“危”与“机”,科学谋划与界定当下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措施及自身建设的“闯”与“试”,持续推进“党建引领 作风转变”,落实落细“能力提升年”的法治实践,强化工作举措,完善执法体系,着力打造“政治信念坚定、业务技能娴熟、执法行为规范、人民群众满意”的农业综合执法队伍,通过深化学习促提高、履行职责显担当、践行服务为人民。以如履薄冰的谨慎、见叶知秋的敏锐,知责担责、知重负重,切实做到把方向、识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全面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落实落细,竭力打牢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农业法治根基。

(2)困境中破局前行。改革后整合的机构,多领域业务聚集、执法监管面广线长、基层需求旺群众期盼大、社会关注多法律要求严等实际问题,但现实中的困境更大、改革后的困难更难。人员整合建立新队伍、达到人合与心合进而实现事合,提高整体协调性;业务技能从生疏分散到专业集中,尽快熟练掌握专业常识与法律知识、并深度融合,增强专业指导性;职能履行从条块拼凑到系统规范,实行统一调度指挥,练就系统驾驭性;社会期盼的广泛复杂到全面梳理,从一般性到敏感性、严防成为社会性的普遍,提升社会敏感性;职责界定从模糊不清到清晰界定,既需要时间过程检验、更需要改革强力推动,分内事扎实推进落实、分外事统筹协调解决,注重工作全局性;工作落实从整体谋划到系统推动,并重点突破,强化示范引领性;始终坚持从“繁杂琐事缠身、要事难事困局”中坚定从容应对的工作状态,准确认识和把握职能划转及机构合并后面临的突出的主要社会矛盾和群众需求,进而确定重点工作与中心任务,敢于善于知难而进,在实践中不断培育突发应急处置能力,突出重点、攻克难点,以重点工作和中心任务的落实推进全局性工作开展,并通过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

(3)工作上笃行实干。认真分析研判新时代农业现代化脉络及乡村振兴战略的“三农”法治所需,突出工作重点笃行实干全面推动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创佳绩、聚焦体系完备蹄疾步稳有效推进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提档次。始终坚持目标引领导向和问题落实导向,切实坚守农产品质量安全和行业生产安全两条底线,扎实推动以县域水生种质资源有效管护和落实“永久禁渔”为标志的生态文明建设、以农村宅基地违法用地执法和推进“一户一宅”为标准的农民合法权益保障两项重大工作。不断增强知责于心思为、担责于身敢为、履责于行能为的使命感和自觉性,有效保障农业稳定保供、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定,以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的工作业绩彰显农业农村部门属性,以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主动赢得“三农”发展主动。

(4)实践上着重把控。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事关农业农村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切实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保障、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和农业生态环境的依法管控,涉及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各个方面、各个领域,直接面向广大农民群众,在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基础上,着重“五要”:一要牢牢把握农业综合执法的正确政治方向;二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行政执法理念;三要切实防范农业行政执法风险;四要着力强化农业行政执法监督;五要不断提升农业行政执法能力;努力开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新局面。

3、强化举措、推进落实,提升农业综合执法的工作质效

按照“执法有据、执法有序、执法有度、执法有情”的工作要求,突出行业依法规范监管,狠抓办案主责主业,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把五个“聚焦”抓实抓细抓出质效。

(1)聚焦主责主业,实现“惩”与“防”双管齐下。一是加大重点领域违法查处力度,锚定执法办案“主线”。围绕种养业和农业投入品监管、动物卫生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区“永久禁捕”常态化管护和渔政执法、五大重点农业产业链等县域“三农”中心工作,大力开展各类专项行动,确保行动质效。二是全面净化农资市场,筑牢源头治理“防线”。围绕重要农事、关键领域,对农资经营门店常态化开展日常巡查和重点抽查,着力排查问题隐患。三是切实加强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排查隐患筑牢“底线”。持续开展变拖清零“回头看”;组织全县农机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和操作技能培训;实适时安全提醒,现场查验;有效规避农业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高度重视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遏制违法增量并堵住非法占地建住宅的“高压线”。派驻专人参与县两违治理。适时掌握各乡镇农村建房审批和违法占地建住宅的动态。督导各乡镇落实督查责任、指导村级协管员开展巡查工作。及时关注各类信访举报投诉移交事件,化解历史遗留问题、鼓励乡村盘活闲置农房和闲置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2)聚焦执法协作,实现“横”与“纵”齐抓共管。一是强化横向协作,形成打击合力。与周边县签订行政执法县级协作协议。联合县司法部门,组织召开以案释法座谈交流会。加强与乡镇联合协作开展巡查管护,督导河长、岸线长、村级网格员落实属地责任,实现监管合力。牵头组织多部门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加强业务工作的部门协作。二是加强纵向联动,提升办案效率。在全省推进“一地发现、全省联打”工作模式下,形成“一体化”执法合力。确保重点线索和督办事件有回音、能落地,及时上报相关数据和资料。

(3)聚焦能力建设,实现“训”与“用”有机结合。一是制定党建工作方案,实现作风转变、能力提升。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抓政治理论学习强素养、抓业务培训提能力、抓制度执行守纪律、抓作风建设促勤廉。持续推进强有力的“比学赶帮”实践活动,致力打造“一懂两爱三过硬”的农业综合执法铁军。二是组织军训练兵,实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按照全省农业综合执法人员统一着装要求,举行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及标志性着装配授仪式,以全新的面貌参加军训。三是开展应急演练,实现应急处置、实践运用。通过组织全市农机事故救援与应急演练,举一反三建立涉农领域各项应急预案,从实践中锤炼应对突发事件的稳妥处置能力、强化涉农领域的矛盾纠纷依法有效调处和治理能力。四是落实案件会商,实现集体决定、行政监督。针对办理的涉农重大及疑难案件,适时组织召开案件审理会,形成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的部门共识,使社会牵涉面广、群众反响大、依法处置难的案件经集体研究决定并制定工作预案,提前邀请司法机关、法律顾问及时商讨,为农业农村部门行政执法出谋划策。

(4)聚焦制度创新,实现“激励”与“约束”同向发力。一是完善制度,重在执行。建立健全单位工作规范和事务管理制度,并适时修订完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安排专人对制度的贯彻执行落实过程和结果予以登记、汇总、公示,强化执行效果。二是强化目标,重在落实。制定本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工作人员岗位工作职责分工,以此完善年度工作目标及考核方案,实现目标引领、强化结果运用,体现严在平时、管在日常、落实过程、把握痕迹、注重结果,使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落实见效。

(五)聚焦舆论宣传,实现“宣”与“教”综合运用。一是拓展宣贯途径,营造法治氛围助力部门履职。局党组率先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多次到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关内容;充分通过不同会议等多种方式强化系统干部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系统谋划部门法治建设,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终述职述廉的重点,作为部门依法履职的主要实绩考核。二是强化普法责任,突出宣教实效推进乡村治理。塑造普法工作实践,走进乡村、授课分享,开展普法宣讲。每年安排在1个乡镇、重点以1个村引领本乡镇,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开展涉农法律法规进乡村宣讲活动,通过送法下乡、入户指导农户如何辨别假劣农资,引导农户树立维权意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植为引领推进乡村治理,经过乡镇推荐,与示范户签订“结对子”协议书,经相关部门综合认定后,确保全县每个行政村(社区)学法用法示范户全覆盖,培训授牌,不断完善的联系对接机制,有针对性地培育指导和跟踪服务。用喜闻乐见的形式,用通俗的语言和鲜活的事例开展普法宣讲,实现法治在农村社会中的逐步体现,为夯实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为乡村全面振兴做学法懂法普法的文明传播者。三是加大以案释法力度,突出反面警示展现震慑效应。对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安全、保护区管护、非法捕捞等重点领域的典型案件中,查处没收的假劣农资,没收违规垂钓鱼竿及违法工具集中销毁;非法捕捞案件的罚款,责成生态补偿增殖放流适宜鱼苗。通过发放明白纸和告知书、观摩销毁现场、公开曝光等违法行为,发挥警示、教育、震慑作用。

匠心筑梦新时代、履职护航新征程。始终聚焦全县“三农”中心工作,有效发挥出农业综合执法在行业依法治理“末端”、服务人民群众“前端”的主阵地作用,持续深入实施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提升行动,不断完善工作体系,真正体现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的法治担当,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部门属性的农业法治保障。

(竹山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著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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