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上级法院要求,将在今年6月底前成立执行局
继续深入地进行执行制度的改革
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主动接受县委领导,及人大、政府、政协、社会各界的监督
今日竹山网消息 市中院执行工作会议要求,各地法院要抓执行队伍建设,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推进执行工作改革。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县人民法院召开了法院党组会议,对做好2004年执行工作进行了安排。
一、抓队伍建设,提高执行干警综合素质
按上级法院的要求,将在今年6月底前实现执行局挂牌,正式成立执行局。并按《法官法》要求,选调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年轻干警充实执行力量。
狠抓执行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恪守《法官法》规定的“十三种不得有”,高院的“约法三章”及中院的“八条禁令”。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自由主义的侵蚀,排除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从严治警,实现2004年违纪违规零目标。
树立执行队伍良好的学习风气,营造学习氛围。各种法规相继出台,需要干警不断地学习,不断注入新的司法理念。执行制度的改革,更要求执行干警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为此,法院在2004年度百分考核目标管理责任制中提出争创学习型单位,人人争做学习标兵,并实行奖惩制度。
二、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高执行效率,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缓解执行难的矛盾,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今年我们的执行工作重点放在涉政、涉农、涉改制企业的执行案件上,着重攻克一批涉政案件,缓解“政群”关系;及时执结涉农案件,保护广大农民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妥善执行涉改制企业的案件,既要使企业脱困,又要保护权利人权利的实现。“围绕两个”百分目标责任制,将责任量化到人,使“两率”稳中有升。案件的执行率和案件标的执行率是衡量执行工作好坏的硬性尺度,要求2004年案件的执行率和标的执行率均达到90%以上;在执结案件中,全部清结的要达到结案数的60%以上。完不成任务的,年终公务员考评作为不称职。
三、积极探索执行方式改革,拓宽执行工作新的方式方法
2004年,将继续深入地进行执行制度的改革,在实践中探索新方式、新方法。一是严格推行执行权分离制度,形成内部相互制约机制,杜绝错案的发生。二是建立健全在执行中对重大问题、重大资产处置、强制措施、司法制裁由合议庭讨论,报分管院长审批制度,严禁由执行人员擅自作出处理,严禁执行人员超标的扣押、擅自变更被执行主体、随意追加第三人以及不凭结案程序拍卖、变卖财产等行为发生。三是积极探索申请执行备案制、执行听证制、发放债权凭证制、定期交换执行制度,有效地保护权利人的权利,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四是继续深入地以政治思想工作为主导,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在年结案中,当事人自觉主动履行的要达到85%以上,实现社会法治、经济效果的有机统一。五是积极主动地推行执行风险告知制度、当事人举证制度及财产申报制度,减少法院承担执行不能的风险。严格执行期限制度,推行廉政监督制度,使我们的执行行为公开化、透明化。六是不断提高执行艺术,依法文明、高效执行,文明接待,努力化解执行风险,减少越级上访,维护社会稳定。
四、主动接受县委的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主动接受县委的领导,人大等部门的监督,是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执行工作外部环境的根本保证。一是对涉政、涉农、涉改制企业的案件,主动向县委、政府、人大汇报,争取他们的支持,主动出面协调。二是对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要多听取他们的意见,以减少负面影响。三是进一步借助新闻媒体,弘扬法治,宣扬优秀典型,披露违法和犯罪,致不履行法定义务者处于无地自容的境地。
(刘伦修 王林 吕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