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提高学校安全工作水平和应急能力,确保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竹山县制定出台了《竹山县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校园校舍安全制度》、《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制度》、《学校饮食卫生制度》等安全工作制度,各学校按统一规定装框上墙,层层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构建安全防范网络,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责任书签到班(班主任)、到学生、到家长,签订面达到100%。
二是健全紧急应对机制。要求学校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提出安全预防措施,并对校内安全防范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加强管理,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学校建立紧急应对机制,对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做到坚持值班制,有值班电话、有专人值班,并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对突发事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缓报、瞒报,应按有关要求及时上报教育局、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
三是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在每月第一个星期对校舍(含食堂)、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各种仪器设备安全状况及学校卫生、化学药品、食品卫生、安全警示语等进行全面检查,特别在开学前、雨(雪)季前学校应加强重点防范,杜绝事故发生。教育局配合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对存在问题的学校限期整改。
四是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将学校安全工作列入学校管理、评估的重要内容。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一律取消学校负责人及学校当年评优资格,学校负责人就地免职,并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同时,对学校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实行末位淘汰制度,按照《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量化考评细则》,每年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检查考评两次,综合评估倒数的学校实行末位淘汰。
(陈华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