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平旺
税费改革使广大农村产生了深刻变革,尤其是村级组织反映最明显,通过调研,了解到当前基层工作的喜与忧。
税改带来的四大可喜变化。一是减轻了农民负担。以得胜镇为例,税改后,该镇农民负担平均减轻了72%,农民人均减负80多元,最多的减了500多元,负担的减轻充分体现了党对农民的关心。二是缓解了干群矛盾。税改前,受征收手段单一等主客观因素影响,部分农民存在对抗情绪。随着负担的减轻,特别是征税主体与方式的变革,缓解了基层干部与群众间的矛盾。三是促进了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实行村务公开,接受群众对村务、财务的监督,实行一事一议,让群众决策,使农村民主政治迈出了跨越式的步伐。四是使农村发展的外部环境逐步得到优化。随着税改的深入和完善,县、乡政府进一步精简机构和转变职能,服务“三农”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支农氛围更浓厚,农村发展外部环境将会更为优越。
令村官们忧虑的五大困难。一是开展工作难。村组合并、村组干部精简,村干部一人身兼多职,人少事多的矛盾日渐突出。税改后,税收由财税部门依法征收,但在实际操作中,因面大人多,村干部必须全力协助,逐户上门协税;村务增多,支出加大,而仅靠一点转移支付之中预算的办公费简直是杯水车薪,于是出现村级收支缺口难平衡的现象。二是兴办实事难。村级财力减少,加之一事一议,群众思想难统一,筹资标准不高,使村干部往往感到进退两难。三是党建活动开展难。村级办公经费紧张,党建经费更是紧缺,党员培训难开展,素质难提高。四是陈债清偿难。税改后,“暂缓”征收群众历史欠款,坚决取消面向农民的政府性集资。村级一切“创收”途径被彻底堵死,而经济发展又不可能一蹴而就,历年债务特别是“普九”债务清偿难度大。五是责权利统一难。村干部往往直接承担着一些与自己职务和工资相挂钩的硬指标任务,但一些相关的职权和资源又不在自己手中,且在执行任务中的自身权利毫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