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仕福 李仕洋
县级人事部门肩负着选拔、使用和向上级组织部门输送后备干部的职责职能,如何充分发挥人事部门的职能职责、充分调动县直所有单位中层干部的积极性,笔者认为,在选拔任用中层干部中进一步扩大民主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方向,是解决当前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工作中诸多存在问题,建立健全两个机制的根本要求,是人事部门民主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
十六大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的组织部分,把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作为目标,要求扩大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扩大民主、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改善党对干部的领导方式、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政治理念的重要内容;必须在人事制度改革中力求公开、公平、公正,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促进德才兼备人才脱颖而出。
在中层干部中如何扩大民主,关键要做到“六个坚持”。坚持阳光操作,公开选拔条件、标准、程序和反馈结果,让干部群众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坚持干部平等参与,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公平竞争;坚持群众的最广泛参与,按照其意愿充分自主选择;坚持把干部群众的意愿作为选用干部重要依据,尊重民意;坚持扩大党内民主,实行民主决策;坚持以群众为评价和监督主体,加强对中层干部的考核、管理和监督。通过扩大民主实现“三个转变”由“伯乐相马”的“相马”机制向“赛场选马”的“赛马”机制转变,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向“多数人在多数中选人”转变,由封闭、神秘的组织“内部操作模式”向透明化、公开化的“阳光操作模式”转变,真正形成“组织定规则,群众当裁判,赛场选英才”这一用制度选人的新机制,真正把“任人唯贤”、“唯才是用”的优良作风发扬光大。 (作者系县人事局局长、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