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十七日一早,天下着蒙蒙细雨,当人们还沉浸在节日的气氛中时,竹山县法院院长吴英忠简单地给办公室交待了一声,就带着司机小王出发了。
一上车,吴院长便掏出200元钱,让小王买上烟、酒、糖随车捎上,稀里糊涂的小王只好停车照办。上午十点,他们驱车来到了距县城百余公里的擂鼓镇天垭村上方户师光平家,当吴院长春风满面地对师光平说:“光平同志,我代表法院来给你拜年了!”一直蒙在鼓里的小王这才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二00三年十二月,师光平夫妇因拖欠社会扶养费,擂鼓镇政府在征收无果的情况下,请求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转交擂鼓法庭执行,法庭依照法律程序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在限期内师光平夫妇未有履行,后经多次做工作无果,法庭遂呈报院长对其作出了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决定。在执行拘留过程中,师光平夫妇多方借钱主动交清了全部案款,且承认了错误,法庭依法提前解除了对师的拘留。因法庭在执行过程中雇请了车辆,所以随案收取了师光平100元执行活动费。 为这100元执行活动费,师光平十分想不通,于是写了封举报信,向有关单位举报法院乱收费。吴院长接到该件后,非常重视,亲自带领院行政庭、立案庭、擂鼓法庭庭长,会同擂鼓镇政府领导到师光平家查实。当证实收取该100元活动费虽然有法律规定,但考虑到师光平身有残疾,且家境又十分困难的实际,吴院长在耐心做好师的工作后,当即责令承办庭退回了收取的100元活动费。接到这沉甸甸的100元钱,师光平不知说什么好,因为自己的一封普通的信访件,院长亲自实地查处,感激之余,师光平向县政法委写了一封热情洋溢的感谢信。 师光平家庭困难,能否过好年一直是吴院长的心病。由于年前工作忙,始终不能成行。这不,节后第一天的回访,看到师光平一家人幸福的表情,他心里悬的这块石头总算落地了。(余敬海 王健刚 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