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大庙乡的韩家诚用3000元购得一卫星残骸,转手净赚3750元,被人告上法庭反而赢了官司,这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去年9月,用于科学实验的一颗卫星坠落在得胜镇境内,被一村民拾得。由于该卫星没有回收价值,发射方承诺拾到者可自行处理,韩家诚获悉后,便以3000元的价格购得,因其无钱支付,遂电话告知其过去生意上的伙伴刘安华,称其有一卫星残骸,全系铝制成,愿意转卖,价格面议。9月10日,刘应约前来,双方经反复协商,认定残骸按铝1900斤、铁100斤计6750元当日货款两清。韩支付村民3000元,其余3750元据为己有。次日,得知详情后的刘以卫星残骸不全是铝为由,要求退货并返还货款。法院认为,原告在验货交款时,已知卫生残骸中的成份不全是铝而付款收购,并实际履行,其买卖合同成立,原告提出反悔,不符合法律规定,遂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敬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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