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20日,县森林公安分局接举报电话称,得胜镇某个体户陈某有收购麂子和野猪肉的嫌疑。当天下午,县森林公安立即出警,一举端掉收购窝点。经10多天的调查取证获悉,现年40岁的陈某家住得胜镇大桥村,于2002年在该镇开一家农副产品收购门市部,在利益的驱使下铤而走险,以门市部做幌子,暗地大量收购野生动物肉高价出售。经查实,自2004年10月起,陈某先后收购麂子死体17只281斤、草鹿1只19斤、野猪9只767斤。
目前,县森林公安分局已没收非法收购的野生动物肉进行了销毁,并依法对陈某处以实物价值1倍的罚款。(张子明 黄先贵 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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